釘十字架
路加福音 23: 32-37
另外有兩個犯人也被帶來和耶穌一同處死。到了一個地方,名叫髑髏地,他們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,又釘了兩個犯人:一個在右邊,一個在左邊。〔這時,耶穌說:「父啊!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做的,他們不知道。」士兵就抽籤分他的衣服。百姓站在那裡觀看。官長也嘲笑他,說:「他救了別人,他若是基督,是神所揀選的,救救他自己吧!」士兵也戲弄他,上前拿醋送給他喝,說:「你若是猶太人的王,救救你自己吧!」
祂就在那裡,在兩個罪犯中間,被嘲弄和嘲笑。然而,祂給予原諒,「因為他們所做的,他們不曉得」。他們不知道,自己正在把生命的源頭、這位彌賽亞、這位君王和救主釘在十字架上。
在羅馬「釘死十字架」的刑罰中(一種為最敗壞的罪犯所處的死刑),他們有時會把對罪犯的指控寫在十字架的告示上。在耶穌的案例中,對祂的指控實際上就是祂的稱號。這不僅是對祂的指控,更是祂的真實身份:
路加福音23: 38
在耶穌上方有一個牌子寫著:「這是猶太人的王。」
嘲弄的話實際上描述了事實。譏笑的話卻清楚地表明耶穌的身份。這個掛在兩個罪犯之間的人就是君王。兩旁的罪犯彼此論述...
路加福音 23:39-43
同釘的犯人中有一個譏笑祂,說:「你不是基督嗎?救救你自己和我們吧!」另一個就應聲責備他,說:「你是一樣受刑的,還不怕神嗎?我們是應得的,因為我們是自作自受,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對的事。」他對耶穌說:「耶穌啊,祢進入祢國的時候,求祢記念我。耶穌對他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」
這兩個罪犯所展現給我們的就是人對於耶穌會有的兩種反應:
耶穌要麼是王,要麼不是。
耶穌要麼能救我們,要麼不能。
我們要麼能與耶穌一同在天堂,要麼不能。
然而,在這復活節,最抓住我的是以下這節經文:
路加福音 23:41
我們是應得的,因為我們是自作自受,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對的事。」
在我們慶祝復活節之際,這就是十字架的目的和意義——耶穌接受祂不該接受的,使我們可以脫離罪有應得的懲罰。換句話說,在十字架上,耶穌承受了我們應得的刑罰。
這就是「代贖論」的本質。這是一個救贖的詞,但意思就是耶穌代替了我們受罰的位置,使我們可以得贖(atoned),與神「合一(at one)」。
祂承受了我們罪的刑罰。祂代替了我們的位置。祂得到了我們應得的報應。祂是我們的替代者,使我們能與神和好。罪價已付上,罪債已還清,這都是我們不配得的。
這就是恩典。
祷告
天父,在這個復活節,祈求祢幫助我們更深體會祢赦免我們罪的意義。請幫助我們更深感激祢為我們成就的一切,那怕我們根本不配得。感謝耶穌承受了我們該受的刑罰,使我們能在天堂與祢同在。阿們。